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宣和园区(D区)维护支撑用房土建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3-640502-89-04-49478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拟建设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宣和园区(D区)维护支撑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985㎡。维护支撑用房1栋,设计为5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建筑轮廓32.4m*75.6m;主要柱网8.4m×7.8m;结构荷载3kN/m²。建筑高度20.85m(室外地坪至大屋面),地上5层,首层层高5.1m,二层层高4.2m,其他层层高3.6m。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汪园村三党公路亚马逊数据中心东侧。
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63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其他: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5-7610153;异议接收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
③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注册证书。
注: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EPC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19 18:00 至 2024-03-26 18: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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