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四川省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运行期生活垃圾处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人为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巴拉水电站运行期生活垃圾处理服务(2026-2029年)1.2采购人:四川足木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1.4采购项目概况:巴拉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日部乡境内,系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3库28级”中的主源——脚木足河河段自上而下的第2梯级水电站,上接下尔呷“龙头”水库电站,下衔达维梯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746MW,采用混合式开发,其开发任务为发电,同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响应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将巴拉水电站运行期内(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营地、主厂房、开关站、生态厂房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从各临时堆放点收集、装运至阿坝州马尔康市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垃圾处理厂(站)或指定地点,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要求提交垃圾移交与处理凭证、缴纳相关处理费用,确保全过程符合四川省、阿坝州及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2计划服务期本服务项目的服务期自合同正式签订生效起至2029年3月31日结束。2.3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包括:2.3.1垃圾桶及垃圾临时堆放点运行维护及清洁达标确保垃圾桶及临时堆放点运行正常,周边环境清洁,符合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每月末提交当月与甲方专业部门签证的垃圾移交与接收凭证。2.3.2垃圾外运及移交处理及时将临时堆放点的垃圾转运至马尔康市城市管理局指定处理厂(站)或地点,完成无害化处理。提交材料:每月末提交当月与垃圾处理厂(站)或指定接收单位共同签证的垃圾移交凭证及缴费凭证。2.3.3合同履约及专项检查通过确保全过程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材料:通过甲方例行检查及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各次专项检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和信誉(1)响应人应是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响应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连续亏损,响应人须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至2025年,如2025年暂未出具,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响应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经批复的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包含主要报表及批复页)、银行资信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财务证明/资金保障函等文件,替代审计财务报表,以证明其财务能力和资金来源。(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响应人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或处理等相关业绩。(4)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近3年内(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没有因合同履行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或商业欺诈等导致的重大败诉案件,或不存在可能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重大未决诉讼。在国内招标、采购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请于2026年3月20日00:00至2026年3月2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响应人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将巴拉水电站运行期内(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营地、主厂房、开关站、生态厂房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从各临时堆放点收集、装运至阿坝州马尔康市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垃圾处理厂(站)或指定地点,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按要求提交垃圾移交与处理凭证、缴纳相关处理费用,确保全过程符合四川省、阿坝州及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2计划服务期本服务项目的服务期自合同正式签订生效起至2029年3月31日结束。2.3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包括:2.3.1垃圾桶及垃圾临时堆放点运行维护及清洁达标确保垃圾桶及临时堆放点运行正常,周边环境清洁,符合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每月末提交当月与甲方专业部门签证的垃圾移交与接收凭证。2.3.2垃圾外运及移交处理及时将临时堆放点的垃圾转运至马尔康市城市管理局指定处理厂(站)或地点,完成无害化处理。提交材料:每月末提交当月与垃圾处理厂(站)或指定接收单位共同签证的垃圾移交凭证及缴费凭证。2.3.3合同履约及专项检查通过确保全过程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材料:通过甲方例行检查及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各次专项检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和信誉(1)响应人应是在国内取得工商行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响应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连续亏损,响应人须提供近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至2025年,如2025年暂未出具,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响应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经批复的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包含主要报表及批复页)、银行资信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财务证明/资金保障函等文件,替代审计财务报表,以证明其财务能力和资金来源。(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响应人须至少具有1项类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或处理等相关业绩。(4)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近3年内(2023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期)没有因合同履行问题、产品质量问题或商业欺诈等导致的重大败诉案件,或不存在可能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重大未决诉讼。在国内招标、采购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请于2026年3月20日00:00至2026年3月25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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