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城西高速公路YCCXTJ-4标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现委托对本项目梁场模板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第四标段(后称本标段)路线位于点军区桥边镇、土城乡,起点桩号K22+400.0,终点桩号K39+610.0,路线主线全长17.21km,本标段内主线桥梁4580.5m/16座、隧道2435m/2.5座、路基10194.5m,涵洞1147.12m/24道,天桥433m/4座,匝道桥1745.5m/8座,拼宽桥1068m/4座,还建桥349/3座,2处落地互通(点军西互通,还建车溪落地互通),1处枢纽互通(车溪枢纽互通),以及全线共46.997km路面工程,桥隧比40.8%,本标段工期48个月(一期土建36个月,二期路面12个月)。
2.2 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共划分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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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清单名称 |
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底模移动台座 |
30MT梁 |
钢结构+底模 |
10 |
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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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底模移动台座 |
40MT梁移动台座 |
钢结构+底模 |
10 |
套 |
|
|
3 |
底模移动台座行走控制系统 |
30MT梁移动台座 |
行走系统+控制系统 |
10 |
套 |
|
|
4 |
底模移动台座行走控制系统 |
40MT梁移动台座 |
行走系统+控制系统 |
10 |
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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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底模移动台座行走控制系统 |
回程控制系统 |
行走系统+控制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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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外模及控制系统 |
30MT梁侧模+端模 |
中梁模板 |
1 |
套 |
|
|
30MT梁侧模+端模 |
边梁模板 |
1 |
套 |
|||
|
30m侧模模板液压系统/控制系统 |
1控1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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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模及控制系统 |
40MT梁侧模+端模 |
中梁模板 |
1 |
套 |
|
|
40MT梁侧模+端模 |
边梁模板 |
1 |
套 |
|||
|
40m侧模模板液压系统/控制系统 |
1控1 |
2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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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轨道及预埋件 |
P43轨道 |
351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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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横移摆渡小车 |
2辆为1组 |
2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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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30mT梁移动台座10套从十巫南项目拆运装至城西项目; 2.以上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采购人其他项目如有可调拨材料优先调拨使用,乙方不得有相关异议; 3.详细清单明细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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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供货起始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
2.5.1 所有模板必须组合拼装合用;
2.5.2 模板材料:钢板为Q235B材质,不锈钢板为201材质,均需要涂装防锈漆;
2.5.3 钢模板质量应符合《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T 50113-2019》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的要求,且符合甲方模板验收要求。
2.5.4 模板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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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规定值允许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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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作标准 |
面积(㎡) |
业主要求及标准化指南 |
平面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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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板厚度(mm) |
≥0 |
液压模板不锈钢面板厚度不小于8.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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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度(mm)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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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宽度(mm) |
0、-0.80 |
||
|
5 |
肋高(mm)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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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板面平度(mm)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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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装标准 |
两块模板之间的拼接缝隙(mm)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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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邻模板面高差(mm)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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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装模板板面平面度(mm)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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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组长模板板面的长宽尺寸(mm) |
±2.0 |
||
|
11 |
组装模板两对角线长度差(mm)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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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观质量 |
设计参数 |
符合设计图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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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焊接质量 |
符合设计图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供应商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供货能力、材料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供货部分材料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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