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肃州区供热与燃气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1)改造东环南路、南滨河西路de160-de200的市政中压燃气PE管线1500米;改造81台调压柜;检测设备870套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改造顺和家园、陶然居等小区7774户DN32-DN500供热管道52811米,改造供热阀井1070座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计划工期:
燃气部分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计划总工期:215日历天
供热部分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计划总工期:156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燃气部分:酒泉市肃州区2025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燃气部分)监理;
供热部分:酒泉市肃州区2025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供热部分)监理。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上岗证;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以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项目组成员(须提供不挂靠承诺书和不更换项目组成员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6年03月19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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