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本次铁塔拆除及利旧安装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地面铁塔、楼顶铁塔、楼顶增高架、拉线桅杆、墙体抱杆、配重抱杆、美化方柱、地面增高架、H杆、独立桅杆等的塔桅拆除、搬迁、利旧安装;
(2)一体化快装基站搬迁(含拆除、同地市运输、重新就位安装);
(3)铁塔、楼顶增高架、拉线桅杆、墙体抱杆、独立抱杆、地面增高架、H杆、独立桅杆利旧安装时新增重量;
(4)铁塔喷塑。
本项目拟采购全省12个地市铁塔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含税总价2997万元。各地市采购规模如下:
|
地市 |
通发需求规模 |
维护需求规模 |
|||||||||
|
地面塔拆除 |
地面塔利旧安装 |
更换塔件 |
铁塔喷塑 |
一体塔房搬迁 |
小型塔搬迁 |
地面塔拆除 |
地面塔利旧安装 |
更换塔件 |
一体塔房搬迁 |
小型塔搬迁 |
|
|
吨 |
吨 |
吨 |
吨 |
个 |
站 |
吨 |
吨 |
吨 |
个 |
站 |
|
|
石家庄 |
200 |
940 |
220 |
105 |
5 |
10 |
900 |
30 |
5 |
8 |
15 |
|
沧州 |
300 |
400 |
80 |
20 |
10 |
0 |
150 |
15 |
3 |
9 |
20 |
|
保定 |
200 |
350 |
77 |
50 |
10 |
0 |
200 |
30 |
5 |
8 |
15 |
|
邯郸 |
50 |
260 |
50 |
200 |
5 |
0 |
300 |
15 |
3 |
4 |
10 |
|
廊坊 |
230 |
230 |
12 |
20 |
10 |
13 |
200 |
15 |
3 |
5 |
20 |
|
张家口 |
100 |
200 |
48 |
20 |
10 |
5 |
180 |
20 |
4 |
2 |
4 |
|
衡水 |
30 |
176 |
25 |
20 |
2 |
0 |
120 |
5 |
1 |
2 |
2 |
|
唐山 |
10 |
152 |
30 |
20 |
5 |
0 |
200 |
30 |
5 |
12 |
15 |
|
秦皇岛 |
10 |
142 |
20 |
0 |
8 |
2 |
200 |
5 |
1 |
8 |
5 |
|
邢台 |
50 |
120 |
17 |
10 |
10 |
0 |
400 |
15 |
3 |
9 |
10 |
|
承德 |
100 |
100 |
4 |
2 |
2 |
10 |
150 |
10 |
2 |
4 |
10 |
|
雄安 |
5 |
36 |
10 |
2 |
15 |
0 |
160 |
5 |
1 |
4 |
8 |
|
合计 |
1285 |
3106 |
593 |
469 |
92 |
40 |
3160 |
195 |
36 |
75 |
134 |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模式,最终施工费用以实际工程量审计结果进行费用结算。
合同份额启用条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铁塔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服务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铁塔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服务(石、衡)补充采购项目合同到期或合同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启用2026年铁塔拆除及利旧安装施工服务项目合同份额。
实施地域:详见本章1.3条。
工期:以单项工程施工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 |
实施区域 |
预算总价(万元,含税) |
|
标段1 |
石家庄 |
761 |
|
标段2 |
邯郸、邢台、衡水 |
572 |
|
标段3 |
沧州 |
348 |
|
标段4 |
廊坊、雄安 |
336 |
|
标段5 |
唐山、秦皇岛 |
335 |
|
标段6 |
保定 |
328 |
|
标段7 |
承德、张家口 |
317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在不含税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基础上填报整体综合折扣,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不含税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如下:
|
序号 |
项目类别 |
单位 |
工作内容 |
不含税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不含税安全生产费 (元) |
||
|
1 |
一体化快装基站搬迁 |
元/座.次 |
1.一体化快装基站搬迁,含拆除、重新就位安装,每站只计1次。 |
26729.08 |
801.88 |
||
|
2 |
小型拆除 |
元/站·次 |
1.楼顶拉线桅杆、墙体抱杆、独立抱杆、美化罩、地面H杆等的拆除(以上含预制基础部分),每站只计1次。 |
1789.54 |
53.69 |
||
|
3 |
铁塔拆除(除小型拆除外的拆除) |
元/吨 |
含搬运费(拆除作业的搬运距离不超出站点所属地市区域范围),不含山区二次搬运费。 |
1689.51 |
50.69 |
||
|
4 |
小型利旧安装 |
元/站·次 |
1.楼顶拉线桅杆、墙体抱杆、独立抱杆、美化罩、地面H杆等的利旧安装(以上含预制基础部分安装,防雷接地扁钢的补充及焊接等),每站只计1次; |
2774.48 |
83.24 |
||
|
5 |
铁塔利旧安装(除小型利旧安装外的安装) |
元/吨 |
含搬运费(安装利旧铁塔的搬运距离不超出站点所属地市区域范围),不含山区二次搬运费。利旧安装的新增构件费用按“重量”项报价计取。 |
2112.39 |
63.38 |
||
|
6 |
新增重量 |
元/吨 |
利旧安装的新增构件费用(含材料费),单站新增重量小于30kg按30kg计取费用,含搬运费,不含山区二次搬运费。 |
10159.42 |
304.79 |
||
|
7 |
简易塔山区二次搬运费100米(不含)以上 |
元站 |
楼面及地面的抱杆、增高架、拉线塔、拉线桅杆等各类简易塔二次搬运(运距100米以下不计取)。 |
2055.44 |
61.67 |
||
|
8 |
铁塔山区二次搬运费100-300米 |
元站 |
铁塔(非简易塔)山区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原则为:运输工具(含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牲畜、船舶、电梯等)可到达施工地点100米范围内的不计;运输工具可到达最近处至站点直线距离为单站总倒运运距。 |
2867.69 |
86.04 |
||
|
9 |
铁塔山区二次搬运费300-500米(含) |
元站 |
铁塔(非简易塔)山区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原则为:运输工具(含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牲畜、船舶、电梯等)可到达施工地点100米范围内的不计;运输工具可到达最近处至站点直线距离为单站总倒运运距。 |
3628.09 |
108.85 |
||
|
10 |
铁塔山区二次搬运费500米(不含)以上 |
元站 |
铁塔(非简易塔)山区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原则为:运输工具(含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牲畜、船舶、电梯等)可到达施工地点100米范围内的不计;运输工具可到达最近处至站点直线距离为单站总倒运运距。 |
4388.53 |
131.66 |
||
|
11 |
跨地市塔桅运保费 |
元/km/吨 |
仅限定铁塔(非简易塔)跨地市搬运且运距大于200km,超出200km的部分才予以计取,且单塔跨地市运保费总费用不得大于6000元。 |
4.34 |
0.14 |
||
|
12 |
铁塔喷塑 |
元/吨 |
利旧铁塔(单管塔、景观塔、一体化塔等塔型)塔身喷塑,按照铁塔塔身重量计取;报价包含原喷塑清除、除锈、清洁、打磨、磷化等处理、底漆、喷塑、固化养护、防护、废料处理等。 |
1205.93 |
36.18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7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1.8.1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
2.1.8.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岗位 |
人员数量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 |
每标段1人 |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25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中应涵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等关键信息)。 4.有效的劳动合同。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每标段1人 |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025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中应涵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等关键信息)。 4.有效的劳动合同。 |
2.1.8.3投标人应承诺为本标段拟派现场施工队伍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有效承诺函即可):
|
施工队伍最低数量要求 |
人员要求 |
|
4组 |
每组不少于6人,具体要求如下: 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登高人员3人: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电焊工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
注: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各标段间可以复用。
②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段间可以复用,同一人员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含本数)=该投标人所投标段数/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向下取整)。例如:投标人共投了5个标段,复用次数计算:5/2=2.5,向下取整得数为2,则同一人员在本项目各标段出现的最多次数为2,如同一人员复用的标段数超出允许复用的最多标段数,该人员在所有标段均视为无效人员。
③标段内人员均不可复用即所有拟派人员均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④投标人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在两个标段中标且该两个标段的项目团队中存在重复人员,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供新的不低于原有水平的人员替换重复人员。未按承诺执行,则其含税预算金额少的标段中标无效。
⑤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1.9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备至少累计含税金额50万元的同类业绩(铁塔新建或改造或拆除)。
2.1.10投标人应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所投标段涉及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铁塔】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投标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9日20时00分至2026年3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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