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相公山河等12条城区河道清淤及行洪通道改造工程(施工) 已经 青岛市黄岛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黄发改函[2025]203号 ”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青岛西海岸新区水务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公告 。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规模 22.81km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6-04-09 09:30 (北京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区内的峄山河、辛安后河、岔河、黑头河、豆金河(含豆金河支流)、相公山河、西护城河、长安河、张家村河、干河子河、两河、小辛河等12条河道。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峄山河、辛安后河、岔河等12条河道实施河道清淤、护岸加固、入河排水口河底防护、现状砌石堰加固、拆除重建砌石堰等。其中,工程实施河道清淤总长约22.81千米,对现状破损护岸进行原状恢复,加固护岸总长约1.07千米,设置入河排水口河底防护约149处,拆除重建砌石堰1座,防护现状11座砌石堰下游河底,修复46座砌石堰堰体等。峄山河、辛安后河、岔河、豆金河、相公山河、西护城河、长安河、张家村河、干河子河、两河等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黑头河和豆金河支流等区域小型排涝沟渠确定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堤防级别2级。 (二)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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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以下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各方承担不同专业分工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具备其分工所要求的相应资质即可。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作无国家法定资质要求的,该联合体成员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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