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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5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24〕1567号、《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4〕01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17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25)756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林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东北部,东至城市道路NB10,南至城市道路EA2,西至城市道路NB9,北至绿地。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0.36 万平方米(其中第一组团总建筑面积 301168平方米(不含垃圾转运站 625平方米),第二组团能源中心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27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3.36 万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13618万元。2.1.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2.1.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2026年12月23日。2.1.5质量标准:合格。2.1.6管理团队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区段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BIM负责人、BIM工程师、设计人员、专职纪检人员、资料员、设备安装质量员、造价工程师、劳务员等全套管理团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北京林业大学雄安校区第一组团项目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林业大学第一组团(二标段及五标段)范围内的宿舍楼、食堂、校医院、物流中心等、第二组团能源中心及室外的数字校园智能化各相关子系统的线缆、线管、设备、软件供货、安装及调试,所有智能化子系统必须配合定制开发、开放通讯接口、提供通讯协议;并配合数字校园物联中台及综合管理平台等实施单位进行整体系统集成工作。智能化各相关子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息设施系统:室内外网综合管网系统(仅限智能化专项施工范围内)、综合布线系统、无线对讲系统、信息网络系统、IPTV电视系统布线、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明厨亮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客流统计分析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化应用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水控系统、宿舍管理系统、食堂管理系统。智慧医疗系统:自助挂号及缴费系统、排队叫号显示系统、病床护理对讲系统;客房控制系统;同时对本次弱电智能化系统在施工阶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深化工作(包括不限于智能化工程现场材料和设备安装示意图,控制台、箱、柜内部设备安装示意图、结合精装修施工节点深化施工图、深化节点图和施工大样图)等全部内容,施工阶段的图纸深化工作应符合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应表示出材料和设备布置的位置、形式、接线和线路排布要求,应达到可以指导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非标准设备制作、接线、调试、验收以及维护所需的要求。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及协调:(1)本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须与机电、消防、给排水及采暖、通风空调、电气工程、送排风、变配电、精装修、电梯、外管网、景观小市政、电信运营商等相关承包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界面,确保项目完整畅通。(2)本项目智能化专业分包单位有义务对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实施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修改,但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人、发包人的认可,相关费用包含在材料设备及安装价中。(3)配合第一组团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和完成单体智能化系统基本功能调试工作后,仍需配合完成第一组团内后续家具等处的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以及与其他组团数字校园系统施工单位配合完成跨组团系统对接及联调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包含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注:①上述所附业绩合同若为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其他施工合同,该合同中申请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规模和施工内容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申请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它施工合同,合同中无法直接显示智能化内容及金额的,不予认可。②民用建筑工程定义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 “3.2 民用建筑工程”,“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1 名,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1.4财务要求:(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8)其他要求:申请人若中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6-03-19 23:59至2026-03-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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