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站后工程,起始于都江堰市区成灌高铁都江堰站,经过都江堰市、汶川县、四川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和小金县,止于阿坝州小金县四姑娘山镇。路线全长123.18km,新建11座车站,其中有都江堰站、永丰站、蒲阳站、虹口站、龙池站、映秀站、耿达站、卧龙站、邓生沟站、巴朗山站、四姑娘山站,新建车辆段1座(蒲阳车辆段)。线路在坡度大于4%的地段铺设齿轨结构,最大适用坡度12%,轨下结构基础为有砟道床,轨枕为钢枕,在轮轨段与齿轨段的过渡处铺设轮轨-齿轨过渡装置,全线采用第三轨供电。本次谈判为11个车站:都江堰站、永丰站、蒲阳站、虹口站、龙池站、映秀站、耿达站、卧龙站、邓生沟站、巴朗山站、四姑娘山站,新建车辆段1座(蒲阳车辆段)等接触轨及附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欢迎感兴趣投标人积极参加。
1.2采购内容:(见附件一:采购物资一览表)
2. 谈判文件的获取
2.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09时00分-2026年3月22日09时00分。
3.技术要求
3.1 请参照技术规格书,若无技术规格书请按照行业技术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及事项
4.1标的物名称:各包件所列物资及其购置、运输、交验。
4.2价格:价格依据投标人的报价。报价须含购置、运输、交验、安装的全部费用,为到站交货价。
4.3数量:依据包件所列数量。
4.4付款方式:
4.4.1合同总金额十万以下的付款方式为货验收合格并取得厂家所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00%,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
4.4.2合同总金额十万至二十万元付款方式为到货验收合格并取得厂家所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至60%,工程开通后使用网银支付至95%,质量保证金5%,用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4.4.3合同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付款方式为到货验收合格并取得厂家所开具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至60%,工程开通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至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用网银转账方式支付。
4.5交货期:以供货通知单为准。
4.6质量保证期:质保金合同总额5%,质保期为工程开通后2年。
4.7交货地点:根据项目部下发供货通知单上地址为准。
4.8交验: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4.9验收标准:参照3.技术要求。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谈判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厂出具签字盖章的授权函或代理证明资料。
5.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参照3.技术要求。
5.5.履约信用要求:1.报价单位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2023年9月至今)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单位;
6.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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