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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域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老城区-鼓角楼-天寿寺塔片区-污水截流整治工程-清淤污泥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德县域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老城区(鼓角楼-天寿寺塔片区)污水截流整治工程(清淤污泥处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元整(352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贰万元整(3520000.00元)

采购需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总量1.6万吨,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转运污泥,每天必须将所有产生的污泥转运完毕并进行处理,保证对污泥的处理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或最终结算总价达到合同总价时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其他单位前来投标无效;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是污泥处置单位,须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类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中能处理的污泥种类中需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中原材料须含污泥项);供应商如是污泥运输单位,须提供污泥处置单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类的环评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中能处理的污泥种类中需包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中原材料须含污泥项),并同时须提供该污泥处置单位的同意接收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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