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瓜州县殡仪馆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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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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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化设备 |
瓜州县殡仪馆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瓜州县殡仪馆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瓜州县殡仪馆拣灰火化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完税证明、税收电子缴款书等,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若供应商自营业执照核发日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须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纳税证明(成立期间未产生纳税义务的,需提供税务机关“未发生纳税义务” 证明或零申报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度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开户行资信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上述三类文件均为本项目中小企业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货物须由符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制造,不符合该要求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明确设备清单、技术团队配置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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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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