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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高淳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7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及相关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类、调味品类、干货、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水产品类、奶制品、豆制品类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供应商需报价格系数,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2026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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