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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高审批复【2024】34号、连高审批复【202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昊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智慧物流产业园

2.3 建设内容:进宝路起于许安路,终于招宝路,道路全长636.129m,道路宽24m,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2.4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一进宝路(许安路一招宝路)新建工程,进宝路规划为园区南北向次干路,连接许安路与招宝路,交通功能显著。红线宽度24米,一块板形式,两侧人非共板各3.5米,机动车道宽17米。

2.6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5.565337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连云港高新区产业园提档升级项目-进宝路(许安路-招宝路)新建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安工程(系统需接入连云港市交警支队统一的信号控制系统平台)、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2.9 工期: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①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②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③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④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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