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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源头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标段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源头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已由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25]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德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德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在贵德县西河干流生态退化显著缓冲带破损区的2处,生态修复面积为99783平方米;建设水源涵养功能恢复及面源污染防控区域共计5处,建设面积为164323平方米。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

标段名称:黄河源头西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标段三

发包内容: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景观、户外广告工程

计划工期:210.0天

标段估算价:1286.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139.170.150.135)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03月20日0:00 时至2026年03月24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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