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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2026年大队食堂运行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GZCZ-C2026-0002 项目名称:2026年大队食堂运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元/人/次。超过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注:本次采购采用单价(限价)采购,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最终结算以用餐实际人数按照成交单价结算。本项目的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地点位于苏州工业###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葑亭大道608号创苑小区15幢,磋商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各部门人员约250人,提供用午餐和晚餐服务。每餐费用约20元(其中菜金成本不低于60%),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节假日不休,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用餐人数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开餐,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后一年,或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万元(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2.试运行服务时间: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试运行服务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服务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壹年中包含试运行3个月。 3.服务地点:苏州工业###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具体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位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转包、分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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