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扶沟县年产1000万件轻量化汽车零部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扶发改[2026]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沟县畅通汽车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和市场化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口市扶沟县县域内。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14889.35m²,全部为地上建筑,其中厂房建筑面积98693.24m²,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面积16196.11m²,建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361个,配备120kw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5座(双枪),非机动车停车位488个(含充电桩74座),建设厂区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线等基础配套设施,并配套建设对外衔接道路园区四路(道路红线宽度35米,城市次干路标准)819m,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桥梁工程等。
2.3总投资:48766.46万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招标范围:第1标段:(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等;(2)施工范围: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2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第2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第1标段: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或相关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报名时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3.3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第一个工作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3.8投标人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3月23日8时00分至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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