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已由 启东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启数据备〔2026〕3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
2.2 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新建2.3公里蒸汽管道(DN350),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 工程规模: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新建2.3公里蒸汽管道(DN350),估算投资约500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估算投资约50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新建2.3公里蒸汽管道(DN350),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3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B2 级公用管道)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4.2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3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2021年 3 月 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3 月 19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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