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 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地基处理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2.2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本标段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4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计划工期暂定为 158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土建工程-地基处理施工(CHDTDZ020/17-SG-01701):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地基处理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房、集控楼、供热首站、煤仓间转运站、煤仓间毗屋、渣仓、柴油发电机房、机组排水槽、干燥塔、电除尘、引风机室、烟囱、脱硫吸收塔、循环浆液泵房、事故浆液箱、脱水及废水处理楼、自然通风冷却塔的地基处理施工,地基处理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及施工所需的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地基处理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提供2项桩基工程或地基处理工程已完工业绩。
业绩证明提供: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完工证明提供如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如验收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验收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19 17:30到2026-03-26 2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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