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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蒸汽管道工程-最高限价公示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卫生管理所更换目澜市集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36.2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6.24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采购内容为目澜市集垃圾中转站原有4套垃圾压缩机设备的拆卸(含旧设备清运)及4套新8吨垂直式垃圾压缩机设备的安装调试。

质保期:设备质量包修期不低于1年,实行终身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包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成交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类。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列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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