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哈尔滨交研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区移动计重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移动入口计重设备
鹤伊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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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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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入口计重系统设备 |
移动入口计重设备 ①使用要求 安装环境及路面要求:要求路面排水畅通,路面平整,无垃圾,无高低不平现象; 安装位置:在收费岛头位置,要求称重板距离收费亭≤25米左右; 安装办法:称重摆放好,称重板与引坡螺栓搭接;激光立柱调整好底座高度,安装与称重板平行位置,距离称重板三80cm作业,链接称重板、激光信号线进入到收费亭手提控制箱中, 固定好信号插头,开机; 安装时间:全套设备安装三20分钟左右; 称重板及引坡模块化安装,称重板单块重量≥40公斤,引坡单件重量≥25公斤,现场组 装,螺栓链接,线缆航空防水接头链接。安装时间半小时。 ②总体功能 能对低速通过的车辆进行准确的整车称重和轴型识别; 能对车辆进行自动分离;可连续过车; 可倾斜安装1-1.5%; 能够处理跟车过秤,倒车、倒轴等现象; 具有自动称重功能,车辆通过称重台时能够检测出完整的计重信息(包括轴组重、整车重、 车轴数量、轴型、速度等,根据系统要求,输出以上信息); 能安装各省联网入口计重软件定义的数据通信协议或动态库通过数据接口将称重信息转 送给车道入口计重计算机。 ③称重平板 台面尺寸:350*1150*55 mm(二块); 引坡尺寸:700*1150(500)(7块); 称重精度:动态5级; 通行速度:≥15公里/小时; 台面材料:高强度航空铝材料; 额定载荷:单板称重≤15吨单轴称重≤30t; 最大安全过载:150%F.S; 防护等级:IP65; 使用寿命:6年; 设备总重:240kg; 单块秤重板重量:≤40kg; 引坡材料:格栅式钢结构焊接而成; 适合使用路面:水泥硬化路面。 ④称重传感器 结构形式:高精度定制; 单只额定容量:3t; 安全载荷:125%F.S.; 准确度等级:OIML II; 非线性:±0.02%F.S.; 滞后:±0.02%F.S.; 重复性:0.015%F.S.; 蠕变(30分钟):±0.025%F.S;. 工作环境:温度:-55℃~+45℃;相对湿度:0~95%RH; 防护等级:IP68; 电源:AC220V±10%,50Hz±2Hz。 ⑤便携式称重数据采集器 设备型号:BX-YJZC-1; 控制柜外部尺寸:350mm×250mm×150mm; 重量:3kg; 通信接口:标准RS232串行口; 工作环境:温度:-55℃~45℃; 防护等级:IP65; 仪表箱采用工程塑料:抗震,防水,防尘; 数据采集处理器自带液晶显示屏幕,可在屏幕上显示出各轴轴型、轴重、速度、总重等信 息,并显示相关信息。 ⑥激光车辆分离器 单侧安装,收发一体,接线方便,系统稳定可靠;不需要开槽施工,施工期间不影响车辆通行;通过安装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安装维护简单;激光安装高度距离车道地面:1700±50mm, 车道地面基本平整;激光立杆距离车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500mm。 激光车辆分离器:采用单侧安装,收发一体,接线方便,系统稳定可靠;不需要开槽,道 路二边穿线施工,通过安装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安装维护简单。 激光安装高度距离车道地面:1500±50mm,激光立杆距离车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500mm。 激光车辆分离器主要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 测距范围:0.2米~15米; 工作温度:-55℃~+45℃; 最小车距:30mm; 激光等级:波长905nm;符合GB7247.1-2001;I类类激光人眼安全要求; 安装高度:1.5m; 平均无故障时间:≥3年; 功率:≤8W; 电源电压:24VDC; 通讯接口:RS232/485/开关量; 防护等级:IP67。 |
套 |
2 |
56500 |
2.2项目编号:JT-X
2.3采购预算:113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供货
2.5交货地点:鹤伊高速、鹤伊项目部
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发货,货物到达后甲方按阶段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三年质保期满后,支付3%质保金,即所有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如有):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