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北部污水厂设备更新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北经发字〔2024〕3号、长北经发字〔202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徽卓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柏林水务长春高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北部污水厂设备更新工程设备采购项目9标段(污泥脱水间生物除臭滤池工艺设备)。
2.2 招标范围:采购生物除臭工艺设备1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最高投标限价:950000.00元(玖拾伍万元)。
2.4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完成。
2.5 交货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绕城高速西北侧,伊通河东边,两半屯西侧,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鑫盛大路奋进乡鸭子张污水处理厂。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标段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材料、设备进场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将否决其投标。本标段核心货物为:生物除臭整个工艺包。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03月20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26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