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纵二路项目(施工)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罗发改投资[2025]7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罗源县白塔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罗源县白塔乡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纵二路整体呈南北走向,北起纵一路起点桩号K0+070,南至横二路终点桩号K0+357.869,本次建设路线长度约0.288k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红线宽度16m,双向两车道建设规模,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纵二路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纵二路并配套交通、管网、照明等工程,路线全长288米,红线宽度16米,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16m,双向两车道建设规模,水泥混凝土路面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城市道路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020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0 09:00:00 至 2026-03-30 09:3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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