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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哈尔滨市第二批同济街保障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水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二批同济街保障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水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均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国开行贷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统筹投入及企业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二批同济街保障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临时水施工
2.2工程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与规划路交口东南角(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4工    期:开竣工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30日(具体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47213.72元
2.8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中约定
2.9中标人数量: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效果评估能力;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企业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用条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拟派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现场施工人员要求:配备人员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施工员1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9日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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