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路北段改扩建及周边附属设施等市政工程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海门市政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工程规模:一标段站南路(江海路至站东路),暂定合同额约3652万元;二标段站东路(站前路至站南路),暂定合同额约2610万元;三标段江海路改扩建工程,暂定合同额约184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江海路北段改扩建及周边附属设施等市政工程全部内容,(绿化、交安和亮化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3)招标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费率为:一标段100% 、二标段100%、三标段100%;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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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费率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拟派劳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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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CJ260089(GK0144) |
一标段 |
100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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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CJ260090(GK0145) |
二标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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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CJ260091(GK0146) |
三标段 |
100 |
4.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拟派劳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3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一标段2000万元及以上、二标段1500万元及以上、三标段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项目业绩(含劳务业绩)。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总包)竣工验收证明、发票(可提供同一项目的多张发票,但总额必须满足对应标段业绩要求的金额额度,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前),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核查发票真实性,作废发票不予认可,若发票显示有红冲记录,则减去被红冲部分的金额后计算累计发票额。
4.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6其他资格要求 / ;
4.7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拟派人员数量及持证情况需满足招标人员配备所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劳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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