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一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 1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金融办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张财采〔2022〕18 号)。
(6)本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包: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比例 100%。(7)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肃南县人民医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综合楼及区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眼科、手术室设备采购及智慧药房建设项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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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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