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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焦作高新区幸福河(东尚村段)水体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焦作高新区幸福河(东尚村段)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68,744.00元 最高限价:136874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GXZC2026012-1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焦作高新区幸福河(东尚村段)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1368744 1368744 136874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工程位于焦作高新区幸福河(东尚村段)西南起东尚村,东北至解放区界。具体施工内容为:清淤疏浚、护岸除草、种植沉水、挺水植物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的证明,如有在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其认定及例外按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该规定(试行)》执行。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4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磋商会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第3.3条和第3.4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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