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沙县杉树堡煤矿工业广场、地面附属设施工程及洗煤厂建设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4〕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鑫盛源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金沙县杉树堡煤矿工业广场、地面附属设施工程及洗煤厂建设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茶园乡。
2.3项目规模:杉树堡煤矿矿区面积3.3998km2,资源储量1466万吨,拟扩界4.1126km2,合计矿区面积7.5124km2,预计扩界后资源总储量5088.85万吨。项目分期实施,各子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工建设。
2.4项目投资:本次招标投资金额约为3.78亿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计划工期:24个月。
2.6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面以上工程设施建设(不含矿井井下工程建设)及地面附属设施,主要为场区平整、室外给排水及供热、辅助厂房及仓库、行政福利设施、场区设施、环境保护及“三废”处理和洗煤厂建设等,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环保、水保、质量、工期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31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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