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主院区研发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审查项目,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室,资金来源于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本项目通过竞价方式选择供应商,提供根据主院区研发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对该项目勘察成果文件技术审查专项服务。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3.1 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建委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为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机构类别为一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2个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当日的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以及验真截图(每份业绩合同至少提供对应合同下的一张发票,无需提供全部发票),发票需在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且为有效发票。3.3 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无串通行为、弄虚作假和行贿行为的承诺书”及“履约承诺书”。(2)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该系统中不得存在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系统上述信息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 3 年,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
|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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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3月23日 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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