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已由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意见》(菏行审投[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南部单县。2.2工程概况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风电场北区设计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琴台变110kV侧。新建1回升压站~琴台站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7km,电缆线路约0.2km,占用琴台站110kV待用Ⅱ间隔(112间隔)。35kV集电线路将22台风力发电机分成6组,经6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北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约64.19km。风电场南区设计安装2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62.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成武变电站。新建1回升压站~仁集电建风电升压站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2km,电缆线路约0.7km。35kV集电线路将26台发电机分成7组,经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南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77.96km。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550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6年7月15日;升压站首仓浇筑日期:2026年8月15日;升压站主建筑封顶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2027年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的占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线杆线改移补偿,其中,发包人负责升压站地块永久征地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永久征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用地其余的征(占)、租用及补偿全部由承包人负责;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其中升压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承包人需配合);外送线路工程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及过程对内、外协调;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所有设备(含甲供(若有))安装及调试,配合集电线路和风机的调试;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配合完成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质监等入网前手续;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南北升压站的施工图审图协调处理,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保险;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发包人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接入集控中心工程及智能风场按照发包人最终确定的方案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具有2个已完成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完工时间以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3.1.4资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提供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②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说明)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至少具有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的承诺书)。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或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担任过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3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3)技术负责人(1人);(4)商务经理(1人)(5)安全总监(1人)(6)工程管理岗(2人)(7)质量管理岗(2人)(8)安环管理岗(2人)(9)合同管理岗(1人)(10)综合管理岗(1人)(11)其他人员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已由以《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的核准意见》(菏行审投[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单县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南部单县。2.2工程概况中电建单县陆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设计安装4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其中风电场北区设计安装2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110kV架空线路接入琴台变110kV侧。新建1回升压站~琴台站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7km,电缆线路约0.2km,占用琴台站110kV待用Ⅱ间隔(112间隔)。35kV集电线路将22台风力发电机分成6组,经6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北升压站,线路路径总长约64.19km。风电场南区设计安装2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62.5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220kV成武变电站。新建1回升压站~仁集电建风电升压站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8.9km,其中架空线路约18.2km,电缆线路约0.7km。35kV集电线路将26台发电机分成7组,经7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单县南升压站,集电线路路径长度约77.96km。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550日历天(从计划开始工作、施工准备、主体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产的时间)。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6年7月15日;升压站首仓浇筑日期:2026年8月15日;升压站主建筑封顶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首批机组发电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全部机组发电日期:2027年6月30日,计划完工验收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中明确的开工时间为准。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的占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补偿,道路、线杆线改移补偿,其中,发包人负责升压站地块永久征地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永久征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用地其余的征(占)、租用及补偿全部由承包人负责;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其中升压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承包人需配合);外送线路工程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以及相关所有咨询及服务内容;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及过程对内、外协调;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所有设备(含甲供(若有))安装及调试,配合集电线路和风机的调试;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配合完成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项目入网前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质监等入网前手续;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试运行、涉网性能试验和并网验收等,项目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南北升压站的施工图审图协调处理,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保险;风场南区、风场北区的升压站及项目整体的外送线路工程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通过电建新能源公司达标投产验收;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发包人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接入集控中心工程及智能风场按照发包人最终确定的方案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且无被暂扣或吊销情况。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具有2个已完成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完工时间以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业主单位或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要求能体现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符合评审要求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应是组成联合体的各自成员的业绩合并计算。3.1.4资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提供①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②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说明)3.1.5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至少具有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的承诺书)。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或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担任过1个已建成投产的升压站或风电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副经理及以上职务(需提供相关证明)。3.1.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13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1人);(2)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3)技术负责人(1人);(4)商务经理(1人)(5)安全总监(1人)(6)工程管理岗(2人)(7)质量管理岗(2人)(8)安环管理岗(2人)(9)合同管理岗(1人)(10)综合管理岗(1人)(11)其他人员等,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3.1.7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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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5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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