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7部直梯灯箱(单部)广告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61号经理层签批事项单。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7部直梯灯箱(单部)广告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站。
五、招商范围:
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7部直梯灯箱广告(单部),位于乌鲁木齐站出站层,数量1部,灯箱广告规格尺寸为:南北两侧宽2.8m×高5m,单部面积合计28㎡。
六、经营业态:乌鲁木齐站出站通道7部直梯灯箱(单部)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合同期限:一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提供过往同类或类似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关键页等);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提供承诺函);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或承诺函);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方需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响应该项目招商前一个月的公司内部相关财务报告。
12.竞商方3年内未被纳入旅发集团商家“黑名单”的情况,方可参与招商。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方负责提供灯箱广告画面成品,并承担上刊、保洁责任及费用;
(2)招商人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铁路方)的广告内容审查、审批,广告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用电费用;
(3)中商方须在获取《中商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前,针对合作媒体的现场数量、尺寸和发布状态进行双方验收,中商方确认合作媒体的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递交《媒体验收确认单》,以此完成合同签订。
1. 2. 该项目竞商保证金为20000元(贰万元整)。……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6年3月19日09时至2026年3月26日1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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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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