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电信卫星公司要求提供满足物资存储要求的标准化仓库,遵循现代仓储管理机制,提供物资码放保管、物资入库出库、实物盘点核对、凭证账簿管理、信息管理操作、库存物资安全、装卸搬运出入库等一系列规范、优质的仓储管理服务,切实完成仓储管理工作并确保仓库生产运营的高效、顺畅。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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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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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储服务、物资运输服务、设备拆卸服务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拥有自有或长期租赁100平方米(含)以上的合规仓储场地,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有效期租赁内的合同,仓储场地须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1.6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运输安全保障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提供货物跟踪、信息反馈及异常处理机制。
2.1.7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2.1.8供应商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输需求的自有或协议合作运输车辆,车辆证件齐全、已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及对应从业资格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仓储作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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