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生产区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服务询比采购公告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3-006774 二、采购单名称:四川华电内江白马2×47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生产区建筑物结构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服务 三、采购单位:四川华电内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3-24 17: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4-03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范围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8. 报价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9. 报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或抗震鉴定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 10. 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1. 报价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2.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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