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花海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花海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农经〔2026〕1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建设单位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涉及灌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信息化工程三部分,具体建设任务包括:拆除重建旧总干渠首引水枢纽1座;改造灌区骨干渠道16条,改造长度76.054公里,配套277座建筑物,改建加固导洪堤5.62公里,设置渠道防护栏6.9公里,改造管理用房3处,道路0.75公里;实施信息化工程等。
本项目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旧总干枢纽建筑物级别4级;疏花干渠、花海新总干渠及新旧总干汇流段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级别4级;其余渠道及建筑物级别5级。旧总干渠枢纽洪水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以50年一遇洪水进行校核;4级渠道及渠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5级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区赤金镇地震设防烈度Ⅷ度;小金湾东乡族乡、独山子东乡族乡、花海镇、柳湖镇、玉门镇工程地震设防烈度Ⅶ度;渠系建筑物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除可研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全部工作,以及设计变更等。包括概预算编制、工程建设期间设计变更、技术服务、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并在花海灌区推广基于精准智能“量测控”设备的渠道监测技术应用,开展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与优化调控研究等相关课题研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初步设计报告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在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的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按工程建设实际进度需要提供。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02月28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该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25年0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近3年指2022、2023、2024年。(三年内新成立的公司,从成立之日的年份开始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承诺书(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招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4月9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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