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
5.1资金来源:自筹
5.2项目概况: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生活污水12.5万吨/日,其中淇滨分厂6.5万吨/日,钜桥南分厂5万吨/日,金山分厂1万吨/日
6.采购内容: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40,暂定25吨。
7.主要技术要求: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40
8.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9.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国祯环保(鹤壁)有限责任公司
10.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0.2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的生产/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 如为首台(套)产品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应用业绩门槛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2.采购文件的获取
1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3-19 00:00:00~2026-03-24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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