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约人民币800000元/2年。
2.第一阶段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2家。
3.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框架协议采购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第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已委托的单个项目根据合同时间执行)或支付总额达到项目预算上限的则自动终止该年度框架协议。后1年征集人根据入围供应商在上一年度的协议履约情况、考评情况及资金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5.适用框架协议对象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宁波市江北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单个造价咨询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的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6.最高限制单价:按《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收费标准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最高收费限额。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结果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征集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或者水利工程或者安装工程)执业资格,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包含距开标日近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扫描件,且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五、获取征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 2026年3月20日 09:00 至 2026年3月24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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