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华路(民族街-凤凰街)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5】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新华路(民族街-凤凰街)段总计1409米长道路通过铣刨罩面、病害处理等措施进行路面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为挖除并恢复9cm厚沥青路面(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3349.8平方米,挖除并恢复局部严重病害路面基层和底基层3490.1平方米,恢复铺装路面 50平方米;路床天然砂砾换填 846立方米;处置路面裂缝1031米;更换花岗岩道牙83米;恢复标线2024平方米;拆除并更换横向雨水口连接管420米,拆除新建预制混凝土装配式雨水口16座,预埋 PE100DN315管340米,新建 C30混凝土手孔井24座,井筒加高 30座,加固井圈并更换五防一体井盖75座。
2.2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新华路(民族街-凤凰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二标段:新华路(民族街-凤凰街)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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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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