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购预算:245971.01元;
(五)最高限价:245971.01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1、采购数量:1批;
2、采购内容、需求:纳雍县2025年第五中学功能室建设项目(三次)(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
3、施工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自愿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
1.7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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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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