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气象、运维子系统终端采购
预算金额:192.4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4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924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924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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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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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气象、运维子系统终端采购 |
1 |
1924000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工期为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接到采购人书面备货指令后,中标人应按照工期要求安排设备的制造、装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与培训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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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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