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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病床等医疗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病床等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19,910.00元

最高限价:2,219,91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病床等医疗设备一批 2,219,910.00元 1 具备导联阻抗提醒功能,在佩戴过程中可图形化显示传感器连接状态,便于检查连接状态,防止记录失败。
最高限价总计:2,219,9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送货后6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3月19日 至 2026年3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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