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项目名称:沙头角梧桐路2110号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三、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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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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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头角梧桐路2110号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 |
1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
人民币350000.00元 |
投标上限价: 286480.5元;最终合同结算价不超过350000.00元
-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若为联合体报价,须提供联合体报价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独立报价且不能再与其它单位联合组成新联合体参加本标段工程报价,相互有控股关系的报价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工程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9.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丙级或以上资质。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平台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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