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AY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及二号楼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肆仟陆佰零伍元陆角柒分整(¥2594605.67)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肆仟陆佰零伍元陆角柒分整(¥2594605.67)
(五)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及二号楼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具体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采购人保留对项目调整的权利。
(六)计划工期:12个月
(七)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招标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自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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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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