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本项目为#2炉B、C磨燃烧器热动能自适应优化燃烧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要求在#2机组2台磨煤机8根出口粉管上分别安装一套静电离子辐射测量六参数传感器、信号变送器、热动能传感器、煤粉动态均衡调节阀,每台磨煤机搭建一台数据中心控制柜,实现煤粉流速、浓度、质量流量、颗粒细度、热值和含水量六个参数的在线测量与自动调节控制。成交人负责项目的燃烧建模、设备设计、供货、现场安装、设备调试、算法软件编程等工作。
2、工期要求:改造相关的全部设备于合同签订60日内生产完成并具备供货条件,改造施工总工期为15天(两台磨煤机),开始施工日期由采购人根据机组检修情况确定;机组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测试。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须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应为燃烧优化系统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4、响应人或其分包单位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响应人拟投本项目燃烧优化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应具备至少1个国内300MW(含)以上燃煤电厂燃烧器热动能测量或锅炉机组煤粉六参数(煤粉流速、浓度、质量流量、颗粒细度、热值和含水量)在线测量与自动调节控制改造的应用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页、合同关键页(显示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试验报告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业绩合同视同没有提供。
6、响应人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声明中包含响应人保证按照承包工作范围具备对应的开工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响应文件内容与询比文件不存在严重背离,响应文件应响应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三、现场踏勘
响应人应对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必要的踏勘,详细了解设备情况及承包工程量,收集现场资料。如响应人放弃踏勘,视同完全了解现场情况并接受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响应人踏勘前需提前与采购人预约来厂踏勘时间,响应人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如不遵守规定,将拒绝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探勘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各报价响应人响应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不受物价、政策变化、技术服务方案与现场情况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已包括报价人履行合同相应内容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报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人力、施工、维护、维修、设备购买及安装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之总和。项目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比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比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比公告第六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11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
1、工作范围:本项目为#2炉B、C磨燃烧器热动能自适应优化燃烧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要求在#2机组2台磨煤机8根出口粉管上分别安装一套静电离子辐射测量六参数传感器、信号变送器、热动能传感器、煤粉动态均衡调节阀,每台磨煤机搭建一台数据中心控制柜,实现煤粉流速、浓度、质量流量、颗粒细度、热值和含水量六个参数的在线测量与自动调节控制。成交人负责项目的燃烧建模、设备设计、供货、现场安装、设备调试、算法软件编程等工作。
2、工期要求:改造相关的全部设备于合同签订60日内生产完成并具备供货条件,改造施工总工期为15天(两台磨煤机),开始施工日期由采购人根据机组检修情况确定;机组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完成性能考核测试。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报价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提交响应资料的电脑机器特征码须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
3、响应人应为燃烧优化系统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投标的,仅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
4、响应人或其分包单位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响应人拟投本项目燃烧优化系统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应具备至少1个国内300MW(含)以上燃煤电厂燃烧器热动能测量或锅炉机组煤粉六参数(煤粉流速、浓度、质量流量、颗粒细度、热值和含水量)在线测量与自动调节控制改造的应用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页、合同关键页(显示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试验报告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业绩合同视同没有提供。
6、响应人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盖章《响应人声明》(声明中包含响应人保证按照承包工作范围具备对应的开工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响应文件内容与询比文件不存在严重背离,响应文件应响应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三、现场踏勘
响应人应对项目生产现场进行必要的踏勘,详细了解设备情况及承包工程量,收集现场资料。如响应人放弃踏勘,视同完全了解现场情况并接受询比公告及询比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响应人踏勘前需提前与采购人预约来厂踏勘时间,响应人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采购人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如不遵守规定,将拒绝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探勘所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各报价响应人响应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不受物价、政策变化、技术服务方案与现场情况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已包括报价人履行合同相应内容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报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人力、施工、维护、维修、设备购买及安装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之总和。项目不含税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报价将被否决:
2.1 响应人不符合本询比公告第二条“资格条件”要求;
2.2 响应人未对全部询比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存在少报、漏报或报价为零等情况;
2.3 响应人未按本询比公告第六条“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
2.4 响应人报价错误,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资格经发包人核实批准的。
3、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11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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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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