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海试船舶租赁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纵向项目,主要为东太平洋中国五矿CC矿区采矿试验提供船舶支持,开展海上试验实施及采矿环境影响监测。
2.2招标范围:海试船舶租赁服务,含船舶适应性改造、备航、设备搭载、海上试验支持、人员生活保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需求”。
2.3服务期限:总体服务期限预计为165天,分为三部分:
船舶改造阶段:船舶适应性改造,时间由船舶方自行掌控;
船舶海试准备阶段:出航手续报备、备航等。用船时间拟于4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待甲方书面通知;
海试准备阶段:设备上船安装调试、锚地演练及靠港修整、出入境手续办理、设备下船等,预计60天,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海试实施阶段:包括近海、1000米级、6000米级试验(脐带缆退扭及系统矿区试验)、航渡,预计105天,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我国近海、公海及东太平洋中国五矿CC矿区;
2.5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中国海事局(CHINAMSA)、中国船级社(CCS)现行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如石油、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供应商。
3.2拥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租赁期内的船舶使用权证明文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所有人提供的使用权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核心报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方材料。
3.4业绩要求:近3年(开标截止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3项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船舶租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方材料。
3.5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6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4日17时止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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