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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桥林西供水增压站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收藏项目

(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桥林西供水增压站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桥林西供水增压站配套管网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项目审批文号:浦政服投字[2025]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桥林街道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协助业主履行项目报批、图纸审查工作,参加施工过程中设计现场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设计范围:新建林西路(桥林西增压站-公安基地东门)、丁香路(林西路-林中路)、林中路(丁香路-云杉路)、丰子河路(石碛河-塘中路)、龙港路(丰子河路-横江大道)、横江大道(龙港路-西江路)、西江路(横江大道-三桥增压站)等道路供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管径 DN300-1200,主管道总长度约 15.8公里。

  2.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3,146,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

  2.6 工程规模:新建林西路(桥林西增压站-公安基地东门)、丁香路(林西路-林中路)、林中路(丁香路-云杉路)、丰子河路(石碛河-塘中路)、龙港路(丰子河路-横江大道)、横江大道(龙港路-西江路)、西江路(横江大道-三桥增压站)等道路供水管道及配套附属设施,管径 DN300-1200,主管道总长度约 15.8公里。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工程计费额为1328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建安合同造价或总投资额在7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须提供批复文件等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及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9月-2026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6)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8)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9)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10)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以及注册单位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的结果。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所有成员公章外,其他部分只需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4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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