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分公司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伊春市分公司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直接采购
请供应商按照“表1”对应关系制作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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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名称 |
直接采购应答人 |
项目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递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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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春市分公司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
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
预算总金额:4150.81 万元 最高总限价:4150.81 万元 分项最高限价: 1.业务库守护服务:30 万元/库/年,共3 个守库;寄库服务费 18 万元/库/年,共2 个寄库。五年预合计630 万元 用车组40 万元/车组/年。伊春市内4 个自用车组33.69万元/车组/年。南岔县丰林县5 个合车车组23.2-48.68 万元/车组/年(含解款员费用及超里程费用),预合计134.44万元。共预合计389.2 万元。第二年铁力市、嘉荫县3 个车 组40 万元/车组/年。伊春市内4 个自用车组33.69 万元/车组/年。南岔县丰林县5 个合车车组29.09-54.57 万元/车组/年(含解款员费用及超里程费用),预合计169.38万元。共预合计424.14 万元。第三年铁力市、嘉荫县、伊春 市内7 个自用车组40 万元/ 第四年第五年费用按第三年费用计算。五年共预合计 4.据实支付费用:车组超标准里程、二次取送款、四类库取送款按7 元/公里据实核算,长途取送款临时用车基础费 第一年—第五年: |
5 年 |
2026 年04 月02日09 时00 分 |
表1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伊春市分公司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912……
项目概述:伊春市分公司金融守护押运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范围:
外包服务内容:金融押运守护、业务库守护、解款业务外包服务;
业务外包范围:伊春市分公司市区及辖内6个县(市)分公司(铁力、大箐山、南岔、嘉荫、汤旺、丰林);拟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是伊春市唯一具有资质的金融守押服务单位,客观上造成垄断经营,实际情况应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唯一邀请供应商:
黑龙江省润龙保安护运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本项目包的谈判。
(2)本项目邮政最高总限价为:4150.81 万元;分项最高限价为:(1、业务库守护服务:30 万元/库/年,共3 个守库;寄库服务费 18 万元/库/年,共2 个寄库。五年预合计630 万元;2.押运车组运行服务:第一年铁力市、嘉荫县3 个自用车组40 万元/车组/年。伊春市内4 个自用车组33.69 万元/车组/年。南岔县丰林县5 个合车车组23.2-48.68 万元/车组/年(含解款员费用及超里程费用),预合计134.44 万元。共预合计389.2 万元。第二年铁力市、嘉荫县3个车组40 万元/车组/年。伊春市内4 个自用车组33.69 万元/车组/年。南岔县丰林县5 个合车车组29.09-54.57 万元/车组/年(含解款员费用及超里程费用),预合计169.38 万元。共预合计424.14 万元。第三年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市内7 个自用车组40 万元/车组/年,南岔县丰林县5 个合车车组29.09-54.57 万元/车组/年(含解款员费用及超里程费用),预合计169.38 万元。共预合计449.38 万元。第四年第五年费用按第三年费用计算。五年共预合计2161.48 万元;3、解款员服务:共16 个解款员。第一年5.4 万元/岗位;第二年5.88
万元/岗位;第三年6.3 万元/岗位;第四年第五年按第三年费用计算。五年合计482.88 万元;4.据实支付费用:车组超标准里程、二次取送款、四类库取送款按7 元/公里据实核算,长途取送款临时用车基础费用1000 元/次(含70 公里),超出70 公里按7 元/公里据实核算。第一年—第五年:二次取送款:7 元/公*22.146 万公里,合计155.02 万元/年。长途取送款:嘉荫31 次*3590 元/次,合计11.13万元;铁力37 次*2470 元/次,合计9.14 万元。共预合计175.29 万元。五年共预合计876.45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及分项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直接采购采前公示时间:2026 年03 月20 日08 时30 分至2026年03 月24 日17 时00 分,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03 月25 日起至2026 年03 月2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 分-11时30 分至下午13 时30 分-16 时3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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