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局。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汉发改投资【2024】304号、汉发改投资【2025】65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对汉源湖湖岸石龙庙隧道至渔港码头段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治理汉源湖护岸,治理湖周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墩柱、挡墙、栈道基础及配套用房的结构施工。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泉镇。
2、采购范围:
(1)包括本项目石龙庙隧道至渔港码头段木模板、钢模板的安装、拆除、清理、保养,以及满堂脚手架、支撑体系、双排脚手架的搭设、加固、维护及拆除等全部工作内容。
(2)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木模体系:基础、墙体、柱、梁、板的木胶合板/竹胶板制作安装,含背楞木方、对拉螺栓、止水片等辅材。
钢模体系:定型钢模板的拼装、吊装、校正、加固及保养。
脚手架体系:满堂脚手架、双排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配合工作:配合混凝土浇筑进行看模、护模,预埋件安装配合,工完场清等。
(3)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为完成此项工程而做的一切工作(如脚手架支撑配合、预埋件安装配合等)。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6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月17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6天。
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模板安装必须保证结构尺寸准确,拼缝严密,不漏浆,垂直度及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根据建筑工程相关质量评定和验收规定执行。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乙方接受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支付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结算并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完成支付,本合同工程按月结算付款,支付比例约定为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的80 %。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扣除各项保证金及费用后应付价款的90 %,清算完毕并签订退场协议后付至累计结算款扣除各项费用后应付款的97 %,剩余3 %转为质量保证金。
6、其他:无。
二、采购要求:
1.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响应。
2.业绩要求:具有模板脚手架施工工程业绩,在近5年内签订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60万元以上,证明材料要求: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扫描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最高限价(含税):大写 贰佰零柒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贰角贰分 ;小写 2071264.22 元;税率9%,主要清单子目单价限价详见主要清单子目单价限价明细表,响应人如出现超最高限价或主要清单子目报价超出限价的情形,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否决响应”处理。
5.响应保证金
5.1形式:采用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金形式。
5.2金额:人民币 2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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