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分公司二催化装置气体脱硫单元增设胺液过滤器项目二催化装置胺液过滤设施招标撬装式过滤系统Q=5000kg/h 25μmΦ1000 SR601 304,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撬装式过滤系统Q=5000kg/h 25μmΦ1000 SR601 304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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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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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分公司二催化装置气体脱硫单元增设胺液过滤器项目二催化装置胺液过滤设施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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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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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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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撬装式过滤系统Q=5000kg/h 25μmΦ1000 SR601 304 |
1.000 |
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2年(2024.1.1-2025.12.31)内与标的物同类设备(三级过滤系统)或类似装置合格的运行业绩,有效业绩需包括: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技术协议(需能证明设备三级过滤系统)、业主使用良好证明文件(需业主签字盖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承诺需满足招标人质量控制要求,若资格后审现场复核人员决议该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时,该供应商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10分至2026年3月24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0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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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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