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招标内容:为我行提供非核心风控环节的部分事务性、操作性营销辅助工作,服务地点以乌鲁木齐为主,喀什、阿克苏、昌吉按需配置。合同期限2年。
1.5 入围期限:二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处罚。(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2.3在分行所在地当地应有公司分支机构、实体服务机构。
2.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金融系统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
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均予以认可)。
(3)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2.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2.11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2.1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