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泗港光储电站、大湖山风储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
1.2项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九江市修水县
1.3 电站概况:泗港光储电站为50MW农光互补+储能项目,2024年4月建成投产发电;大湖山风储电场为60MW风电+储能项目,2024年12月建成投产发电。
1.4主要工作内容:指导泗港光储电站、大湖山风储电场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工作,组织评审单位的专家进行达标评审,协助电站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月内完成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2026年10月前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二、 技术要求
2.1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分工明确。
2.2根据场站实际,细化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目标,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
2.3派遣技术人员收集资料,指导体系创建及现场检查,指导自查评报告编写,场站相关专业人员配合。
2.4按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等标准中的“评审依据”和“评审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正式查评,保证安全标准化评审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5评审机构在组织正式查评后,应及时整理查评结果,提出标准化评审报告。
2.6协助泗港光储电站、大湖山风储电场2个场站分别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三、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每个场站限价5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报价人资格。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需具有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
3、报价人2021年至今至少(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二级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项目负责人需为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或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专家库专家(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报价单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专家入库证明文件);
4、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报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五、 报价及付款方式
1、供应商报价应涵盖本次询比价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无其它补充说明、相关解释或附加条件(应包含其它费用如人员食宿、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会务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采购人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六、 报价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提供报价人资质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简介,项目负责人需为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专家或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专家库专家(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报价单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专家入库证明文件);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组成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表格可扩展);
(3)报价人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二级服务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关键内容页及签署页);
(4)承诺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5);
(6)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及报价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七、 报价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1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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