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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经济开发区北区孵化产业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9 收藏项目
受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委托就新余经济开发区北区孵化产业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第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余经济开发区北区孵化产业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第二次)。

1.2项目概况:新余经济开发区北区孵化产业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创业大道环境品质提升工程,起点为罕坑村附近终点为和谐大道,改造范围全长约4.74公里,双向6车道,本次项目道路工程主要改造内容车行道沥青路面铣刨重铺、绿化带局部改沥青路面、沥青路面局部改绿化带、局部新建路缘石、局部新建人行道,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图纸、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有人工、材料及安装以及相关项目验收,自带施工机具及辅助材料,具体详见后续条款。

1.4工程承包范围:乙方应当负责所有的人工、辅材、措施材料及其后续质保服务,自带施工机具及设备,苗木移栽、砍伐、场地清理、挖开回填土方、购买种植土回(换)填、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栽植、栽植色带、草皮铺砂、铺种草皮、浇水施肥养护36个月、安装风景石、风景石安装、树木支撑、草绳绕树干等,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通过本项目甲方、监理、设计、全过程咨询、建设单位以及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验收。

 1.5本项目采用固定下浮费率进行计价招标,招标控制下浮费率为10%。本项目暂定总工程量合价约为:11140732.18元,暂定总工程量不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发生且经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价乘以(1-下浮费率)为准。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最后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0万的绿化工程业绩;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程序:

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19日9时至2026年3月24日17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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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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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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