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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用电线路改造及绿化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本工程是绿化、亮化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移植绿化整治工程、新增绿化整治工程、亮化整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14日;共计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完成该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组织、质量保修等所有工程内容。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最高投标限价:3799452.16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本企业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社保证明。(二)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3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一项3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能证明中标至竣工时间段与要求时间存在交集即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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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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